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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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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

·······0.03mm·······

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截稿日也渐渐逼近。我转念一想,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对了,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丈夫回来了。<Damned>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不然,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于是,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无论结果如何,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顺便告诉大家,收录这首曲子的「TheseDays」是一张很棒的作品。IWGP(《池袋西口公园》)系列《骨音》的主题,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曲,说起来,<热血少年>的,名字我好像也是向WarrenZevon借用的。无论如何,我的小说似乎和音乐很契合。

良之打工的便利商店在老旧国宅内。荧光灯的光线很暗淡。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在屋龄已经三十年的国宅中央广场内,宛如一座灯塔。

他的打工时间是从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五点,总共六个小时,一个不冷不热的春夜两点多,那个女人走了进来。通常,深夜的客人不是学生就是上班族,而且几乎是男人。女人看起来像是家庭主妇,身上穿的并不是代替睡衣的运动装,当自动门开启时,她身上的薄质礼服裙微微飘了起来。

女人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在杂志架前面无趣的翻阅着女性杂志和漫画。最后,女人来到收银台旁边的药品区。良之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被她披着散乱头发的肩膀和柳腰托出的丰满臀部所吸引。虽然她的身材和完美沾不上边,背影却格外撩人。

女人拿起什么东西,回头放在柜台上。她手指上戴着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白色小盒子上,用大大地黑色哥德字体骄傲的印着0.03mm。那是用最近技术创造出划时代薄型材质的保险套。

「这个真的那么薄吗?」

良之答不上来。他还没有用过这种新产品。

「……我不知道」

「是吗?那算了」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千元纸钞。

良之在找零的时候没有看女人的脸。女人走出便利商店时,吹来一阵温热的夜风。良之贪婪的目送她的背影,仔细的把潮湿的钞票抚平后,放进收银台。

四天后,良之再度遇见女人。那是一个下了好几场春雨的午后,良之从大学返家的路上,看到女人和几个同年级的家庭主妇走在一起。女人先发现了良之。女人和其他主妇一样,穿着牛仔裙,用视线向良之打招呼。

正当良之垂下眼睛,准备和她擦身而过时,女人开了后。

「便利商店的小哥,那个真的很不错哟。」

良之惊讶的看着女人,女人用调皮的眼神看着他。另外几个主妇并没有察觉女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良之觉得女人在挑逗自己,便红着脸,匆匆离去。明亮的光线中,他看清楚女人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而已,比良之年长将近十岁。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散发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感,然而,一直到他回到位在国宅角落的自家之前,女人挑逗的眼神始终在良之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天深夜两点多,女人再度造访,夜晚有点凉意,女人穿着透明材质的敞领洋装。这一次,她毫不犹豫的走到收银台前,从架上拿了相同的小盒子,放在收银台上。

「妳打工到几点?」

虽然觉得女人在挑侃他,但良之还是据实以告。

「早上五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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