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暴自弃地说,「理想是推动不了组织的。」
「面子或名声就行吗?」
「是啊。可是总比怎么样都不动要来得好吧。事实上,这次本部就行动了吧?」
「不过是来问问罢了。」木场说,「而且还问错对象,真是笑死人了。」
伊庭先生一直待在长野本部吗?——木场接着问。
「一开始是驻在所警官,在县内的辖区警署待了两个地方,昭和五年春天调到县总店去了。调进本部以后,我第一次经手的像样案子……就是由良家第一次的命案。」
——第一次出师就出丑。
没错,虽然我从未特别意识到这件事情。
「那应该感触更深吧?」木场低声说。
「才没有什么感触咧。在职期间,我经手了数不清的案子,对哪一个都不固执。只是没有破的案子……」
还是有所留恋吗?
或许我就是受不了这样才辞职的。
镇日插手胡管别人动刀动枪的争执,哪有什么留恋可言?如果当成公事切割开来,或许也不会感到多在意,但次数愈多、愈是认真,也愈来愈没办法置身事外了。
将人命关天的种种事情公事公办地处理掉,确实让我感到空虚。把死亡当成公务处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这部分还算可以简单切割开来。
遗体是东西。
遗体原本是人,所以愈恭敬地处理愈好,但遗体已经不是生人了。遗体或许有尊严,但没有人格,反而是应该遵循适当的手续处理掉的东西。
可是刑警所处理的不只是东西。碰到杀人命案的调查,就得处理死亡这个事实所附带的种种状况。是谁杀的自然不用说,为什么被杀、怎么样被杀,一切都得查个一清二楚。这些事……
老实说,不是能公事公办地切割开来的。
我曾经和好几个杀人犯面对面,向他们追根究柢。我深深地感觉到,动机这个玩意儿,是连动手杀人的人自己都搞不太清楚的。可是如果不清不楚,就没办法移送检调单位。就算不清楚也得装成清楚,否则连笔录也没法写了。必须一刀两断地斩掉那些无论如何都无法厘清的种种纠葛,画出单纯明快的相关图才行。
犯罪这种东西,不管任何情况,都是从罪犯与刑警的共犯关系中产生的。
审判依据那切割清楚的相关图进行,并决定量刑。有时候在那些为了切割干净而舍弃的部分当中,隐藏了不同的相关图。在某些案例里,辩方便会拾起警察和检察官抛弃或移漏的东西,画出完全不同的图像。
我不会说这是马虎随便,检方和辩方都有他们相信的情节。可是牢不可破的真理毕竟不存在,无从存在。在合议制中东摇西摆的真理,不可能是真理。就连法官,说穿了也只是在选择说词比较像一回事的一边罢了。
真理不应该是坚若磐石,不可动摇的吗?
不是应该没有怀疑的余地吗……?
所以,
什么真理、真实,根本不存在。
捏起稀稀烂烂的泥巴,拂掉技叶,整理成形,这个东西就是真理、真实吧,我只能这么想了。
结果不管案件有多么单纯,都无法完全切割清楚,一定会出现一些剩余,剩余就由刑警带回家去。
带回家的剩余堆积在我们心里。
我就是受不了这样。
我不会说那是污秽,可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得不将那莫名其妙的诡异东西带回家去。从人类生活中渗出来的污泥般的东西,不断地堆积在我的肚子里,而我也不断地把它们带回家。
虽然我在家从来不提工作上的事——不,我们夫妇根本连对话都没有——不不不,我连回家的次数都寥寥可数,即使如此……
——所以妻子……
才觉得讨厌吧,一定是的。
因此以开战为契机,我辞掉了警察工作。
我想加入军队,毅然决然地赴死。我是想一次清算掉关系到许多犯罪而累积太多的污垢吗?这部分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不过那个时候,我是抱着这种心情。
只是那个时候我的年纪已经太大,再加上得了风湿,不符合从军资格。
但我还是辞职了。
然后,尽管有许多人从东京疏散过来,尽管明知道危险无比,我——不,我们夫妇,还是逆流上京了,当时我怎么样都无法忍受安逸地在信州过日子。
或许我是想要一个赴死的地方。
现在想想,真亏妻子愿意跟着我走。不……强迫妻子曝露在险境的,不是别人,就是我,是我自私自利地把她拖着走。
我完全没有考虑过妻子的意志,然后在我还没有报答她默默跟随我的心意前,就害死了她。
是我杀了妻子,可是我不是罪犯。因为我没有触犯法律。换句话说,不管我对妻子的悔恨之意……
有多么深……
如果做为案件来看,这是一桩可以割舍掉的琐事。我和妻子的事件,是永远不会解决的杀人事件。
木场在看我。
「才没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