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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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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边随意陪着我跑步。不过,我不会回头看,也不会往旁边看,前方也因为垂落的浏海而注意不到状况。

我一边用脚趾挖着地面跑步,一边准备慢慢回到左侧的人行道。但是,紧握在右手的吉他不让我这么做,把我拉向马路中央。

想起来了!原来是这家伙在陪着我跑步。只感觉得到极轻质量、彷佛把用过的面纸往后丢似的脚步声,原来是吉他的脚步声。

「可是,我还不想死~不想死~不想死~!」

据说摇滚明星只有二十七岁的寿命,如果反向思考,表示可以活到二十七岁。也就是说,我不是摇滚明星,所以就算在二十七岁前死掉,也没什么好奇怪!应该说,只要被人置之不理,我三天就会饿死!所以,我必须逃回人行道!

我单手拿着吉他在街上奔跑,这个举动想必就像拿着长枪或长弓未开化的原住民一样。附近的居民啊,拜托不要报警。爸爸、妈妈,别伤心,就放弃我吧。

夜路没有尽头。尽管距离再近,也找不到终点。我的举动就像挑战马拉松时,一开始就使出全力在奔跑一样。这样怎么可能跑得到终点?我早晚会觉得双脚和身体像分开了一样动弹不得,然后狼狈地摔倒在地上吧。

一辆黑色轿车准备从大楼车库开出来。车灯照到我后,驾驶皱起了眉头。只要跑起来就能够感受到夜风的存在,一阵又一阵的温热空气毫不客气地打在我身上。彷佛风扇转动似的声音传进耳中,我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了。行人专用的红绿灯亮起绿灯,下一个路口也是绿灯,再下一个还是绿灯。我从遥远那端接收到讯息,讯息要我一直跑下去才能够把过去偷懒的部分补回来,于是我横越了几乎没有车子经过的马路。

……不过,可恶!

我明明没有脚步声、什么都不是、觉得自己能够一直跑下去。

结果呢?却累得要命。

奇怪了,怎么想都觉得我跑得很好啊。

呼吸乱了节奏、视线也变得模糊,我把吉他背带挂在脖子上,拨动吉他弦发出声音。虽然担心自己可能会因为喘不过气而发不了声,但最后还是决定叫出来。在那瞬间,喉咙和脑袋似乎切换到了不同模式。我清楚知道自己翻了白眼,然后就这么大叫出来:

「我在做什么?

我~在~做什么?

我~在~做~什~么!」

我在跑步啊~~~~!

我一边大叫,一边回想一部年代略微久远的电影主角。

阿甘因为不断奔跑而找到了自己的路。

我持续跑了六年的路上,至少脚下还有地面让我奔跑。

动不了。完全动不了。我听见彷佛身旁有五、六只狗在喘气的喘息声。我无法相信这些全是从自己嘴巴呼出来的声音。

我第一次体验到嘴唇左端和右端的吐气量会有大幅度的差距。

我倒在地上,倒在田中央。嘴巴里有泥土的味道,平常运动不足的两条腿也在抽筋。大腿隆起的肌肉不断在跳动。我就像一只正遭解剖的青蛙。世界像在大半夜里一样漆黑。啊!是因为我把眼镜闭起来了啊。

可是,我已经没有力气抬起眼皮,急促的呼吸支配了我的脸。喉咙深处颤动着。好想吐。侧腰像一直被人踩着似地受到沉重压迫,全身像触电般痉挛,我没办法把趴着的身体翻过来。

一直亲吻着地面,感觉迟早会有蚯蚓爬进鼻子或眼睛里,让人很不舒服。

跑到一半时我决走一直跑到天亮,所以不断挥动手脚挣扎着。当然了,世上不可能有人能够全力奔跑好几小时,所以我像这样倒在地上倒了五、六次。每次倒在地上时,我都拚命用喉咙抑制住呕吐物如海啸般冲出来,然后像独角仙的幼虫般把身体缩成一团感受地面的热度。尽管到了晚上,地面的热度还是没有完全散去,彷佛铺了一层热垫一样。如果一直沉浸在这股热度之中,脑袋好像会孵化一样,我吓得跳了起来,然后低头趴在电线杆上。

最后一次倒在地上之前我看了天空一眼,发现东边的天空快亮了。咦?天亮是从西边的天空开始的吗?到现在我有时还是会记不住是东还是西。

不对啊,好早喔。天亮得好早。是因为我加速太快,所以时间也飞快过去了吗?

肩膀一阵阵地抖动着,就像停下来时仍开着引擎的汽车。

如果要问我一直跑步得到了什么,答案会是什么都没有。散漫无力地奔跑完后,并没有得到什么领悟,也没有得到人生中的闪亮一颗星,只有快要站不起来的疲惫以及睡眠不足的头痛。

也没有得到到满足感。我就像叫了一整个夏季的蝉一样,满身疮痍地滚落在地上,参加奖只有泥土的味道会不会太逊了?我忽然想起曾经看过一则新闻报导,报导中记者吃下一名美国女大学生用巧克力腌过的蝉,然后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说:「有土的味道。」

「可恶啊——」

跑了一整晚,都没有在路上撞见静。那家伙绝对没有在找我。那家伙一定是认为事态稳定下来后,我如果肚子饿了就会回到公寓去。可恶!好犀利的洞察力。肚子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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