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提出中止游戏』让我们都回去,就能阻止事件被发觉。当然我们这些客人中可能有人会抱怨,但本来博士就一概不见外人的。客人最终也会死心,离开麒麟馆。就是说,馆内只有那由一个人,对于切下博士头颅的积极动机和消极动机双方都不存在。因此我得出无论怎么思考那由都不会是凶手的结论。」
「嗯嗯嗯……原来如此。哎,真精彩。小莺。被你驳倒了」
室火野小姐诙谐地说,莺对此依然礼貌地微笑说,「多谢夸奖」道谢。
被怀疑是凶手的那由,用有些严厉的声线说。
「——请把行李给我们看」
「……唔—,坦白说很想你们能饶了我—」
室火野小姐始终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为什么」
「无论如何」
根本不成理由。
当我起疑准备提出异议时,
「室火野小姐」
莺从书架前走回这边说。
「什么事,小莺」
「其实有一件关于你的事让我挺在意的」
「哎」室火野小姐始终一副从容的表情。「像小莺你这样的美少女对我说在意的话,大姐姐我快要忍耐不住了。究竟是什么让你在意了?」
「确认博士尸体时,室火野小姐的态度」
「嗯?我很不奇怪吗?」
「一开始我也不觉得。但后来知道你是警察,所以在意当时你行动不自然的地方」
「唔——,就是指什么?我不记得我有做过什么奇怪的事哦。确认博士尸体时首先调查屋内电话是否没事。之后走进书斋里,确认保险柜打不开,调查博士的尸体。只是这样啊。你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地方。算是认真做了身为警官的工作啊。」
「的确没有不自然的地方。不过,室火野小姐,要是你说作为警察做事的话,那为什么进书斋时直接用手碰保险柜和博士的尸体?」
直接用手?
我想起当时的状况。——没错。室火野小姐的确在碰保险柜和尸体时都是直接用手的。
「——」
继续笑眯眯。
但室火野小姐的样子明显变了。
「保存现场情况是侦察的铁则。居然直接碰杀人现场的遗留物留下指纹,作为搜查官的水平实在是下三流。而我不认为室火野小姐是这种下三流搜查官」
「太抬举我了,那时候是一时惊慌失措」
「我是这么认为的」莺不理会室火野小姐的说辞。「室火野小姐是故意直接用手碰现场的遗留物。为什么?不是就为了在书斋留下自己的指纹吗?」
「——」室火野小姐不回答。所以,
「喂,莺。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催促她说下去。
「就是藏木于林啊,阿让。书斋里已经有室火野小姐的指纹。所以室火野小姐在确认现场时,直接用手碰遗留物,让之前的不会显得不自然。——说的有错吗?」
室火野小姐不回答。
已经在书斋里沾有指纹?那么就是在我发现博士尸体之前吗?
「慢着……莫非——」
在我说完之前,
那由就抢先行动了。
「啊」室火野小姐瞪大眼睛吃惊地喊了一声。
那由猛然冲向放在床边的肩包。室火野小姐从沙发上站起来出声制止。但那由不作理会拉开拉链把肩包翻开。
我和莺也跑过去了。
肩包里。
当中——
没有头颅。
「为,为什么……?」
那由不知所措地翻找,然后看了看周围。但只有一个肩包。没发现其他能藏起头颅的行李。
我看着莺。她也皱起眉。这时,
「都说我没有博士的头啦」
室火野小姐从后面走近。搔了搔头。
「可,可是!那为什么要留下指纹?而且又不愿意让我们看行李——」
那由带着还没消疑的眼神追究。
那时候。
那由一下子转过头时,手上包里面的东西接二连三掉在地上。大量便携式游戏机和充电器。还有好几个游戏软件。发现当中有一样,格格不入的东西混在里面。
是一本书。
皮革装订的厚重书本,相当陈旧。不,这都没所谓。问题是——
装有白色粉末的透明小塑料袋从书里露了出来。
这是——?
「这是,父亲书斋里的藏书……」
「咦?」
我转眼看过去,那由点了点头,
「不会错的。书名我有印象,我和那孩子一起读过。不过——这是?」
捡起地上的小袋子。在背后,
「啊—,还是穿帮了。本来想藏起来的」
室火野小姐说。
而莺却少有地脸色有点严厉。看着那由手里的小袋子,然后问室火野小姐。
「莫非——这是麻药吗?」
……什么?
「是啊。就是所谓违法药品的玩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