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什么事?」
八云似乎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正色地凝视后藤。
事到如今,再怎么隐瞒也没用了。后藤拍拍自己的脸颊,转换心情。
「她在自杀的半年前被人强暴了。当时她是毕业在即的大学四年级生。」
那时的泽口里佳,梦想着什么样的未来呢——
那个时期的她,应该已经找好工作了吧?或许也有男朋友,两个人一起规划未来的蓝图。
后藤越想,越觉得难过得几乎窒息。
「然后呢?」
「她在打工回家途中,被人拉进车里强暴了。她的脸上有好几处殴打的痕迹,想必当时曾激烈抵抗过吧?嫌犯强暴她后,就把她随便丢在公园,简直是丧尽天良。」
尽管八云装作不为所动,旁人还是看得出他咬紧着牙根。
后藤的心情也跟他拥有。加入是一个曾经真心爱过某位女性的男人,绝对不会犯下这种愚蠢的罪行。
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最深爱的女子,遭遇这种惨剧。
「然后呢?她怎么了?」八云一边搔着自己的头发,一边催促后藤往下说。
「什么怎么了?」
「性侵是告诉乃论吧。」
果然敏锐。八云说得没错,性侵是告诉乃论罪:除非嫌犯不只一人,否则只要被害人不提出告诉,警方就不会采取行动(注3)。
而这条法规有个麻烦的地方。
几乎所有的被害人都想封印这段可怕的回忆,所以选择闭口不谈;她们迫不及待地想早日忘怀,回归正常的生活。这也不能怪她们——应该说,她们会这么想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事实上,许多强暴犯也因此逍遥法外,而嫌犯犯案时当然也料到了这一点。
「一般人可能会选择躲在棉被里哭泣,她却愿意协助警方办案。」
「而当时负责侦办这件案子的,就是后藤大哥吗?」
「正确说来,是我当时的搭档——一个姓岛村的女刑警。」
※注3,此为日本情形。台湾原为告诉乃论,后于九十年元月一日起改为非告诉乃论。
一般来说,性侵案都是交由女性警官负责。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此实际上,后藤并没有和泽口里佳面对面交谈过,只是在资料上看过她的照片罢了。
时至今日,后藤依然无法忘怀里佳映在照片上的脸庞。
她的左眼有一圈重重的淤青,额骨附近有在地上拖行造成的撕裂伤,嘴角也渗着血。
这是一张令人不忍卒睹的照片,但是照片中的里佳没有一丝恐惧或害怕,坚定地凝视着前方。
她的心灵,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
当时的后藤,发誓一定要把强暴犯给揪出来——
「她愿意配合警方办案。」
「是啊。」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走上自杀这条路呢……」
八云会有这种疑问,也是很自然的。
遇害后提起告诉跟不提起告诉,具有巨大的差异。
强暴案的被害人在心灵上遭受相当大的创伤,因此可能会丧失部分记忆,或是由于脑中浮现遇害的画面而受到二度伤害、失眠,陷入各式各样的精神紧张性障碍;有些人甚至会过度自责,而将遇害的责任归罪于自己。
强暴对女性所造成的精神创慯,就是如此严重。
而里佳虽然受到创伤,却坚强地主动面对案情,勇于克服。
这是千真万确的,然而——
「你知道『二次强暴』这个词吗?」
「知道,就是指被害人遇害后在警方作笔录时受到警方的嘲笑,或是被社会大众无情地诽谤、中伤,使当事人心灵受创。」
这小子果然和石井不同,一点就通。
「没错,里佳是在接受笔录时受到创伤的。」
「真是太恶劣了。」
「是啊!『你又不是处女,是你自己引诱人家的吧?』『你的内裤是什么颜色?』『是你自己穿得太清凉,想引人注目吧?』『第一次性经验是什么时候?』这些话不应该在被害人面前说出来吧?」
后藤怒不可遏,槌了桌子一下。
哪有人这么粗神经?他们根本不把被害人的心情放在眼里!这种行为,就跟在别人的伤口洒盐一样,简直称得上是一种犯罪。
「后藤大哥,提出这种低级问题的人应该不是你吧?」
「废话!」
「那么,是上头在侦办的第一阶段就把你排拒在外吗?」
后藤没有回答八云的问题,只是紧紧地握住拳头。
他的胸口,刺痛得有如刀割。
「她遇害的隔天,一栋套房公寓发生了凶杀案。」
「所以你就被派到那儿去了?」后藤还记得,当时的上司是井手内。
面对这个令人难以接受的决定,后藤当然极力反对,可是井手内听不进去。那时井手内的答覆是:「假如你不想被发派边疆,就乖乖听我的话!办案讲求的是团队合作!」
以警方的立场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