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明白了。
在仿佛无尽漫长的人生之中,到底目睹过多少人的死亡?
离开这个尘世——从眼前消失——从这个角度来看,死亡的确是一件无比悲伤的事情。
可是,如果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回归到某个地方的话,那么悲伤之中就会夹杂着一丝平静和喜悦。
这对于长生不死的凯姆来说,也就意味着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回归。
大婶弯腰捧起一把脚下的泥土,感慨着说道:“在泥土之中也蕴藏着生命。那是我们肉眼所看不到的微小生物的生命,以及枯草的生命……这样说来,那些蔬菜也带着无数的生命。”
“是的……”
“我有一个请求,可以吗?”
“嗯……”
“当你在我家干活的这段日子里,如果我死了,能不能请你将我的骨灰——哪怕一丁点也好,洒在这块菜地里?”
凯姆感到有些困惑,脸上带着苦笑。
丈夫已经撒手人寰,孩子们也已经成家立业,大婶现在只是一个人生活着。
如果一直在这里干下去的话——即便不愿意,也要照顾这位大婶吧,直到她迎来死亡的那一刻——无论是一百年之后,还是两百年之后。
教会的大钟响了起来。
这时宣告这一天劳动结束的晚钟。
大婶再次像刚才送葬的队伍经过时那样,将双手合拢在胸前。
“今天又度过了平安的一天,感谢主。请您明天也赐予我们健康……”
大婶祷告的声音重重地回荡在凯姆的心中,就像往常一样。每次听到教会的晚钟,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自己一定要留在这个地方吗”的疑问。
当最后的钟声响起,凯姆说道:“大婶。”
“嗯?”
“人类正是因为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才要感谢今天的平安,以及祈求明日的幸福吧。”
“……啊?怎么了?”
“今年的收获季节结束后,我要离开这里。”
“等一下,你,为什么突然这么着急?”
“我没有在这里生活的资格。”
闪过发愣的大婶,凯姆将蔬菜放进篮子里,然后用双手将其抬起。
再次望着夕阳。
大婶说道:“离开这里……你想要去哪?”
“不知道。但是,哪里都好。”
“你打算就这样永远旅行下去吗?”
“……因为我没有任何可以回归的地方。”
凯姆说着,挑着篮子走下了山丘。
他的背影被夕阳染得通红。
白花
这座城市里到处点缀着可爱的白色小花。它们绽放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而并没有被栽种在花坛和花圃里,这些团簇盛开的小花极其自然地与这座城市的街道融为一体,就好像建筑物与花朵一同成长起来,煞是有趣。
眼下正是早春二月——虽然城市后面的群山顶端还残留有积雪,不过南边的大海已经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海面风平浪静。
这是一座自古就开始繁荣的港口城市。
现在每天仍然有无数的客船和货轮在这里启程或是靠岸。
可是这座城市的历史,在某年的某一天被划分成“之前”和“之后”。
那是铭刻在历史年表上的时间分水岭——这座城市里的人并不想提及这件事,因为其中有着太多悲伤的记忆。
凯姆知道这件事。
正是因为知道,他才会再次来到这里。
“你是游客吗?”酒馆的老板问道。
凯姆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
“你是来看祭典的吧?祝你在这里能玩得尽兴。”
老板的心情好像不错,因为刚才陪着客人喝了几杯酒,所以现在的脸色很红润,不过来这里的客人对此好像都已经习以为常。坐满了人的酒馆里充满了欢声笑语,甚至从店外的马路上也传来了路人的高谈阔论。
城里正在举办每年一度的祭典,通宵达旦直到天亮,此刻大家都沉浸在彻夜的狂欢之中。
“这位客人已经找到投宿的地方了吗?如果现在才找的话,已经太晚了。因为今晚城里的旅馆已经全都满员了。”
“啊……好像是这样的啊。”
“不过,我想也不会有哪个没情趣的家伙会在今晚老老实实地躺在旅馆的床上吧。”
老板用那种“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吧”的眼神看着凯姆。
“今晚就是一场盛大的宴席。无论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无论你是想要美酒还是美食,或者是赌博和美女,通通都能在这里找到。”
凯姆只是沉默地喝着酒。
今晚他并没有投宿,也不打算睡觉。但这并不是因为凯姆想要通宵狂欢。
他想要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进行祈祷,并迎接在山海之间升起的朝阳,然后离开这座城市。在上一次到访这座城市时就是如此。已经马上就要抱孙子的那个酒馆老板在那时应该还是个孩子。
老板给凯姆的酒杯中倒满酒,说道:“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