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阻止了展开恐怖对谈的两人。
真是的,这种事可不能乱开玩笑。
话先说在前头,我可没有其他意思喔!
因为,这就是男人的本性嘛!
“把你去势好了?”
……真过分!
阿虎无视我们演出的小短剧,开始问起了问题:
“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
“不、不,协助警方办案,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非常感谢。我想差不多就要结束了,请你配合调查到最后。”
“好~没问题。”
“啊啊,不过呢……”
“什么事?”
“现在案件还在调查中,所以在这里说过的话请你保密。媒体当然用不着提,也请你不要在Blog上写到这些事。”
“咦…………”
在那瞬间,她的妖艳表情顿时变了样。
她皱起眉头,脸庞也染上了明显的不悦色彩。
原来如此,这就是她那么合作的理由吗?
她大概想利用这次的事件替自己打响知名度吧!
被卷入杀人事件——成为嫌疑犯本来应该是负面新闻才对,但从另一方面来想,肯定会有许多媒体想要采访她。如果把这件事情写在Blog上,点击数也会大幅增加吧!
而且,假使她以外的嫌疑犯遭到逮捕,所有的负面形象都会消失,被卷入事件的好处就会变得很醒目。
剩下的只会是许多人知道她名字的超强宣传效果。
想利用杀人事件当作宣传活动的延伸,这种肮脏想法一点也不适合那张可爱的脸蛋呢!
就在我想着这些事情时,学姐轻轻地拍了我的肩头:
“很丧气吧,青少年。”
用不着这么假好心啦!
而且,就算要假装同情,至少也请你收敛一下满脸贼笑的表情吧!
“那这一次又是什么事情?我想,我能说的话都已经说出来了。”
也许是职业自尊使然吧,至今仍无法完全掩去不悦神情,却还是装回原先口气的川内提出了问题。
“这个嘛,其实有新的情报出现了。我就是想请教你这件事。”
“新的情报?”
“嗯,是非常重要的情报。川内小姐认识‘梦路花’吧?”
这个问题有些奇怪。
不是“认识吗”,而是“认识吧”。
这是志乃事前的指示。
不能提出“认识梦路花吗?”的问题。
因为这只会换来一句“我不认识”,然后问话就结束了。
不管是实话或是谎话,如果让对方一句话就结束问话,那么就失去了询问的意义。
不过,以“你应该认识”的形式提出问题,结果就另当别论了。
举例来说,在路边突然被两个陌生人搭讪。
一人是这样问的:
“你认识○○吗?”
而另一人则是这样问:
“是我、是我啦!我是你小学的同班同学,叫作○○!还记得我吧?”
这两个问题都是在询问记不记得“○○”这个人物,但是前者与后者却会引发截然不同的反应。
在后者的情况下,就算这种事实根本不存在,被问到的人也会拼了命地回想吧。有些人或许还会假装想起来的样子。因为,这是一个无法回答“不认识”的状况。
更何况,在这里提出问题的人是警察。
而且,还是在发生杀人案件的情况下。
如果说错话,说不定会被警方怀疑。有这种不安也是人之常情,所以被询问的对象绝对不会随便回答了事。
被问到的人,当然会拼了命地回想着“梦路花”这个名字。
“呃……呃,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果不其然,川内陷入了混乱之中。
因为她在思考该怎么回答,自己才不会被怀疑。
不过,这个反应却是让她嫌疑降低的重要原因。
就像之前提到过的两个问题一样,被问到后面那个问题时,会不由自主慌张起来的人不是真的不知道,就是真的不记得了。
被问到的人如果记得这个事实,当然会做出明确的肯定答复。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警察已事先做过“这是重要情报”的声明,所以犯人无论如何都得表示否定。
这个提问,是要诱使犯人积极提出否定的坏心眼问题。
“呃,这个……”
“好,已经可以了。请你到另一间房间静候。”
“咦……咦?可是我——”
满脸困惑的川内被制服警官带了出去。
正如阿虎所言,她的目的地不是有其他嫌疑犯在的房间。
这是不让嫌疑犯事先知道问题内容的计策。
这个问题在突然丢出来时才有效果,如果事先知道的话,不管问几次都有可能避开它里面的陷阱。
接下来是第二人。
走进来的是一位年过三十的女性。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