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接着引发了事件。
原来如此。就是因为这样,榛原才以自杀的方式负起责任也就是所谓的赎罪。
然后,知道真相的雾,也因为这样才会留下对不起的遗言后自杀吗我总觉得,这个故事让人很受不了呢!
羁木雾没有做坏事。如果她就在我面前的话,我一定会清楚地对她说出这句话。她并没有做坏事,没有任何地方有错。
她所抱持的负面情感,不论是谁都会理所当然地拥有这种情绪本身并不是坏事。
人就算在心里抱持着恨意与憎恶,也是很自然的事。我想,这种感情既不丢脸也不该被否定。之所以把这种感觉以故事形式写在笔记上,是因为她不被允许使用其他方式排解她的负面情感,而且被制作成书也不是她的责任。
然而另一方面,榛原他们也没有任何过错。沾染毒品的行为确实违法,这个错误或许明显,但至少他们追寻的是正确的事物。
可是,志乃却对这样的我摇头:
还没
还没是什么意思?
光只是这样,还不足以形成令羁木雾死亡的力量。虽然被善意所拯救,却在背后写下诅咒之书,然后又引起死亡事件的事实如果被世人知悉,的确会引起不小的批判声浪。然而,光只是这样还不够。这不是她非死不可的真实理由。
雾非死不可的理由?
我记得是夏天吧,如果藤堂的自杀是偶然发生的悲剧,那么羁木雾的自杀或许可以称为必然发生的结局。
必然之死。
换言之,那就是诅咒他人者必自掘坟墓。
05/
所有的犯罪行为中均有其价值存在。只不过,它们未必能以相同的基准去评价。对本人来说虽然是重大事件,但对其他人而言却不是,因此才会发生没有动机的事件。无法理解与不存在两者截然不同。把这两种观念划上等号,就会无法看见任何事物。羁木信二的事件也一样,里面不可能没有动机。以那个时间点上的观点或许无法发现动机,但现在却被明确地指了出来。因为,有人从中得到了好处。
有人得到好处?
羁木信二的事件发生后,谁得到了好处?
突然对我说这种事也
谁得到了好处。这种事情,不是谁也没得到好处吗?
到头来,羁木信二连一元钱也没得到就自杀了。
另一方面,银行因为在那段期间内无法营业,所以也蒙受了相当的损失。至于被当作人质长时间拘留的被害者们,更是用不着提起。连警方人员都很辛苦。
如果说有谁得到好处,大概只有收视率提高的电视台吧!
是这样吗?有一个没有付出任何经费与负担,就得到利益的人物哦!
一个人物是指个人?以个人身份得到好处的意思是
羁木信二引起的事件非常重大。现场影像在全国实况转播,所有人都将焦点集中在他的言行举止上,不论是谁都在想象他为何要犯下此罪行。一般而言,想象动机的行为,是在寻求与犯人之间的共鸣,是将犯罪者强行塞入自己常识范围内的强烈欲求。拥有原始意义的异常者们,无法直接共享产生这种欲求并加以支配的价值观,因此社会无法容忍他们。因为大众非得要将自己所能理解的价值观加诸在所有犯罪行为上。在杀人这种异常行为面前,明明没有必要了解所有动机,也就是为何会出现这种行为的原因,但人们却去寻求那个答案。去了解,强求它必须能够理解,试图将那些行为转化成自己能理解的正常的异常。
在劫持的银行中,他在镜头前说的话。
让鸿池学姐来说,那是一种艰涩到只能说是跟神明有关,不论是当时或现在都无人能解且难以解释,而且也难以了解的理论。到头来,谁也无法理解羁木信二真正的心意。
明明索求到了那种程度。
经过重复考察,各方有识人士互相讨论,还有媒体全盘式的报导,仍然无法理解它。
作为结论出现的答案是,因罕见疾病而苦的女儿。既然如此,不论是谁都会这样想吧。那就是犯人的异常心态就是从这种状况中产生的,无法拯救重要女儿的绝望引发了事件。然后,想跟犯人产生共鸣的他们,对这个事实感到悲伤。能将犯案动机嵌入自己所理解的模式里,他们松了一口气。
虽然父亲是犯罪者,但却没有道理连小孩都加以处罚;更何况,那个犯罪本身并不是利己行为。如果是因为担心小孩而产生的悲剧,羁木雾反而应该成为被社会守护的存在。
是的,她正是悲剧女主角。
不,不对。
是成为了悲剧女主角。
事件发生后,她成为日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接着救援之手伸了过来。
一般而言,比起他人的幸福,人对于不幸有着更强烈的好奇心。这是因为不幸容易引发共鸣。能把自己享受的幸福当作幸福看待的人虽然不多,但不幸却会原封不动地刻划至心灵深处,因此不幸的少女当然会吸引许多关注目光。只要受到世人注意,媒体就会争相取材,然后大众的好奇心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