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上的分裂,获得其它国家的承认而完成「独立」的「暴徒」。因为他陷入这种只以主观愿望作为依据的乐观主义,反而对于可以轻易预料到的制海行动毫无防备。不只是因为他依照自己惯用的停止出口理论,把应该拿来填补战争经费的大量棉花留在手边,他还天真地认为欧洲会自行突破封锁线前来进行贸易。这种少一根筋的乐天性格,证明了他根本就是个外交生手。
强斯顿曾向他建言,说不应该让联邦拥有充裕的时间组织大规模的侵略部队,因此必须一口气将宾夕法尼亚州攻打下来:然而杰佛逊并未采用他的说法,而是主张应该采取守势进行持久战。这种主张或许无法断言是一种军事上的错误——在欠缺决定性的决战能力这一点上,无论是南方邦联或北部联邦都是相同的。相较于标榜主权在州的南方邦联,林肯这种兼具强烈国家主义风格的政治根基,总是成立在各州局势岌岌可危的政治均衡之下。考虑到这一方面,或许就无法否认戴维斯在政治上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然而在必须承担战争现实的将军们的眼中,难免会觉得戴维斯这位政治领袖那种奇怪的乐观主义是不足以信任的。
原本用兵稳健的强斯顿,却提出攻打宾州这种可说是投机取巧的作战,而且他的盟友李将军也跟着付诸实行,其背后无疑存在着对于己方阵营政治领袖的失望以及挫折感。先不论军事将领想在战地弥补政治缺陷的想法究竟是对是错,事实上至少在这个时候,南方邦联的胜机就仅存于这一场战役之中。
要是从这个政治目标来看,原本应该防卫领土的阵营以闪电攻势赌上仅有的胜机,而站在侵略立场的阵营则是予以迎击——这种在政治上相当讽刺、军事上却是理所当然的状况,显示出应当作为政治手段的军事力,只需凭借着独自的政治判断就有满足胜利条件的可能,这又是一种基于讽刺的原则而形成的决定性情势。
为了进行哈普斯渡口包围战而将自军分散开来的李将军,派遣史都华率领的骑兵队去防守侧面,然后让主力部队开始渡过波多马克河。他以局地战牵制联邦军残存的小型部队,尽快让结束包围作战的杰克森部队北上,设法在麦克莱伦抵达之前完成会师。结果这个以最大风险实行了毛奇的「分进合击」理论的赌注勉强成功了。杰克森的四个师团在十六日的下午完成会师,而联邦军的先头部队出现在安提畑一河对面的高台,是距此仅仅数小时之后的事情。
一边是智将李将军所率领的三万六千名南军,另一边则是察觉到这个企图后,布阵要将其包夹歼灭、由麦克莱伦将军所率领的八万七干名北军。
归结上述两军所处的状况,可说是「在近距离眺望议事堂的圆形屋顶」。两军就这么在此地相互对峙。
虽然尚未满足应以敌方三倍的军力采取守势的法则,不过由于后方基地就在附近,因此北军在后勤上拥有压倒性的优势:再加上考虑到在火力上也优于南军,即使是著名的智将李将军,应该也难以从中找出胜机才是。
然而这是后世的人们以所属时代的观点做出的判断,难免与当时两军的状况有些微妙的差异。
首先双方都欠缺了明确负责后勤补给的组织,以及经验丰富的领导者。
在可说是联邦军的基干、由义勇军所组成的州军中,不但没有足够的将校及接受充分的训练,中队的干部还是从士兵里头所挑选出来,而连队的干部或将官则是由州长任命的菜鸟。而他们所率领的义勇军连队,是由州长任命某个爱国的市民来担任上校,之后再凭借其自身的努力,或是藉由希望在其指挥下成为少校者的努力组织连队,然后将当地略有名声的年轻人提拔为上尉或中尉,等到人数达到五十至一百人左右就直接编为中队。大概以十个中队为一个连、四个连队为一旅、四个旅为一师、二至三个师团为一个兵团。连队的平均兵力约五百人,完整的一个连队包含官兵为一千零五十人。不过在连队编组完成后,就会一直放任到战力逐渐消耗到完全消灭为止,并不会对既有的连队补充人员,而是将新进人员编成另一支新的连队。
而这样的兵力会由跳过了老练的正规将校,反而起用受到总统任命的著名政治家以陆军少将的名义进行指挥。
虽说是正规军,其实充其量也只不过是群武装团体。毛奇之所以将其称为「拿着武器的百姓在荒野上进行追逐游戏」,且没有派遣将领前来观战也是其来有自。
然而为了让全体国民与这场战争牵扯上利害关系,唯一能利用的也只有在地人的荣耀了。事实上要在最短的时间征募到最多的兵力,当时也只有这个方法可行。
另一方面,南方邦联虽然比北部早了一年采用征兵制,实际上的状况却没有太大差异。士兵脱队、逃兵或是擅自离队的情况,在他们的部队里甚至比北军更加严重。士兵们讨厌受到束缚,甚至会呼朋引伴一起离开连队。
要注意的不只是军力的编成而已。
从战术层面来看,当时的战斗依旧是沿袭拿破仑战争时的战法。步兵所使用的武器——步枪的大幅改良,与老旧的战术之间出现了不平衡的状况,因此造成了士兵的大量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