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地颤动着。「这是什么反应呢?」这股疑问驱动着我转头望向一望无际的刚地。但是,别说是找到原因,眼前根本什么也没有。
这时期的田地里连稻草人的影子也没有。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聆听自己唱歌。
回到正题。
都已经二十多岁了,为什么我还在当一个会唱歌的稻草人呢?因为这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我随时提醒自己要早睡早起,所以总会在单程要花费二十五分钟的国道上走路散步,然后来到空地正中央弹吉他以免吵到邻居。练习累了,就会回家吃饭。
还有,为什么我不找固定工作而在唱歌呢?那当然是因为我想要当英雄。至于唱歌要怎么跟英雄扯上关系,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就是放弃不了唱歌。
我每天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青春期结束后,至今已经过了八年。我已不再拥有十几岁时那种有勇无谋的年轻冲劲,也没有时间可以犹豫如何从就业或升学当中二选一,现在只有严酷的现实等着我去面对。
老实说,我甚至怀疑自己还有没有成为主角的资格。
「最后再来一首歌,呃……Eccentric少年Boy!」
注3:「当我的吉他温柔地哭泣」,一九六〇年由披头四发表的歌曲。
尽管如此,我还是学不乖。
回到公寓后,我冲好澡啃着吐司边时,同居人起床了。同居人上半身穿着T恤,下半身只穿着四角内裤,一身睡衣打扮。
「嗯~」
「喂,看见女朋友在吃饭的样子,你那是什么反应啊?」
「抱歉!抱歉!」同居人静用一副缺乏诚意也没有精神的模样道歉后,瞥了一眼我摊在餐桌上的食物。静那带着睡意的眼睛本来就已经很小,现在简直是眯成了一条线。
「你在吃什么?」
我把抹上厚厚一层黄色和红色物体的吐司高举到额头位置,说:
「蜂蜜草莓果酱面包。」
「嗯~」
静一副像是听见小猫在马路上被车辗过似的模样,害怕得缩起脖子。因为面包屑一直掉下来,我把吐司又放回盘子上。
「你嘴巴里面现在应该比纳豆还要更黏呼呼吧?」
「想看吗?」
「不用了,谢谢。」静摇摇头说道,然后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并用大拇指轻抠着下巴。眼前这个叫做丹羽静的家伙夸张地张大嘴巴打着哈欠,如工匠精雕细琢过的五官全变了形。美丽的玻璃花瓶突然间变成了河马。
「我们家亲戚大多是取一个字的名字。或许是感性也会遗传吧。」
这个第一次见面时,便自己说出我根本没有问起的事情的家伙,算是所谓的美型男。会这么说并非因为我是这家伙的女朋友,所以把标准放得比较低。在正式交往之前,我一直封静抱持着「救命啊!也太帅了吧!」这样的想法。而且,其他女生好像也很想追到他的样子。
静就是一个拥有如此好条件的男人,而他最悲惨的地方,或许就是没有看女人的眼光吧。
「吐司还有剩吗?」
静揉着眼睛问我。「嗯~」我咬着吐司回想冰箱里的状况。脑海中像在捏黏土似地慢慢呈现出冰箱里的光景。
「还有一片。够不够?」
虽然身材瘦削,但身为一个二十几岁的男生,静食量还是挺大的。他本人也露出苦恼的表情看向远方,微微张着嘴彷佛发出「唉」的丧气声。静失去戒心的表情有着平常看不到的可爱姿态,挺讨人喜欢的。我暂时停下吃吐司的动作,入迷地看着他的脸。
不过,静很快地收起懒散的表情,然后露出爽朗的表情看向我。可恶!
「煎个蛋来吃好了。你要吗?」
「不了,我已经饱了。」
夏天的早上我总是食欲不佳。但如果这房间有空调的话,或许就另当别论了。
我和静在一栋盖了十二年的老公寓一起生活。以一个爱的小窝来说,这里的霉味重了些。四边的墙壁有着像烂泥巴一样的颜色,让人看了就厌烦,躺在房间里时,会陷入一种自己变成蝉的错觉,感觉就像被埋在土堆里。不过,如果能像埋在土堆里那么凉快的话,我并不排斥就是了。
我们住的地方只有一间六张杨榻米大的房间,两人住起来有时会觉得狭窄了一些。不过,就算房间很宽敞,也不可能在这里弹吉他。何况,即便有三间房间,我和静大概也只会待在同一间房间吧。这么一想,不禁觉得我们像一对刚陷入热恋的情侣,有些难为情了起来。
「那我就煎我自己要吃的……啊!在那之前先来收棉被好了。」
静已经完全清醒过来,露出一如往常的柔和表情往走廊走去。春天和夏天时,静会在走廊上铺棉被睡觉。似乎是因为他觉得走廊比房间凉快,而不是因为体贴我才这么做。当我开玩笑地问要不要交换地方睡觉时,他斩钉截铁地拒绝我说:「不要。」这算什么男朋友嘛,竟然不愿意爽快地让出好地方给女朋友。
吃完吐可后,我把沾在手上的面包屑拍落在盘子上。然后,暂时丢下盘子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