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这句话,我不知该如何形容,只觉得自己的存在被冷漠地彻底否定了。
和美绪相处的时间,对我而言是万分珍贵的。虽然身旁还有其他朋友,和她之间的互动也并非格外亲密,但我依旧觉得快乐无比。或许我的形容方法太过老套;对我而言,那是段值得珍藏至宝盒中的美好时光。
然而,美绪本人居然全盘否定,让我觉得宛若有人从身后一脚踹开我的宝盒,而当我慌忙寻找埋入泥土中的宝石时,那人又在背后狠狠地嘲笑着我一般。
待我回过神来,我的手上已多了一把拍肉器。我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拿来的,似乎是流理台。厨房并不乱,收拾得很干净;不知为何唯独这把拍肉器没归位,被拿出来丢在那种地方——’
补充一下,这把拍肉器应该是小闺拿出来殴打露咪小姐用的,她打算稍后清洗附着于上头的血迹,才放在流理台。追根究底,小闺可说是在双重意义上替岩仔添了罪过;倘若她在使用后收拾妥当,或许岩仔便不会冲动地犯下这个罪行。
‘——于是,我攻击客厅沙发上交叠的两人。
你们有什么权利……我是这么想的。你们有什么权利把我蒙在鼓里?你们凭什么说自己的才是宝,别人的都是草?凭什么认定别人一辈子也得不到手,要人别痴心妄想,闪一边去?凭什么以男女主角自居,却把别人贬为小丑?
他们俩打得正火热,连抵抗的时间都没有。我挥舞着拍肉器猛打他们的脑袋;不知为何,我到现在仍记得自己曾闪过一个蠢念头:怎么,原来你们还穿着衣服啊!
直到他们两个头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才回过神来。
不能把尸体留在这里……我这么想;到了明天,美绪的父母就会回来,而他们当然会立即报警。
要是案子张扬开来。头一个被怀疑的就是我。因为——’
到此,岩仔应该察觉了欲说理由,就一定得提及漂撇学长和我;因为理由便是我们俩曾目睹小闺死前和他在一起。但岩仔终究无法下定决心供出我们的名字,只见缭乱的原子笔迹没了下文,就这么换了一行。
‘——总之,我决定将两人的尸体搬离滨口家,便轮流扛起他们的尸身,放进车中。我从不知道人类的尸体有那么重,而且还有两具。这是个繁重得几乎教我昏厥的工程,但我毅然咬紧牙关完成了。
我在下意识之中,开车前往刚才去过的栈桥市民交流公园;我猜,应该是因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来。
当我到了凉亭一看,发现那个被我误认为尸体的女人忘了把她塞着头发的裤袜带走——’
在这里补充说明,岩仔搬运露咪小姐之际,已将戒指戴回她手上。
‘——我灵光一闪载着两人的尸体,又回到了滨口家;接着,我拿出厨房里的料理用剪刀剪断美绪的头发,并脱下她的裤袜,将头发塞入,才又带着美绪的尸体前往栈桥市民交流公园。
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当然,若要说明是为了使人误认尸体的身份,便又得提及漂撇学长与我;岩仔察觉此事,再度中断了文章。其实他打的如意算盘是:万一被查出弃尸的是他,也可借由漂撇学长与我的证词,证明夏娃的尸体是小闺以外的不知名女性。
为避免误会,我事先声明;岩仔刻意省略的部分,漂撇学长和我在接受警方问案时都已尽数说明。
‘——然而,我不愿将宫下学长和美绪的尸体丢在同一处;因此,遗弃美绪的尸体后,我再度发动了车子。
最后,我开车进山,将宫下学长的尸体丢在国道沿线的杂木林中;当时,我犯下了无可弥补的疏失。
我以为自己行动时出奇地冷静,但毕竟我犯下的是杀人的滔天大罪,怒气早已冲昏了脑袋。
我将装有美绪头发的裤袜和宫下学长的尸体一起丢了。当然,原本我是打算个别丢弃的;但我似乎一时不慎,错手丢入了杂木林。
说来荒唐,直到看了十九日的早报,我才发现这件事。这时我终于知道自己犯了重大的疏失,吓得一脸苍白。
因此——’
或许是因为不能写出实情,心痒难耐之故吧!写到这里,岩仔以原子笔狠狠乱画,在笔记本上戳了个洞。
当然,理由我们很清楚。即使查出亚当身份为宫下学长,只要没人发现这和栈桥公园的案子有关,岩仔便无东窗事发之忧。然而,岩仔却亲手给了警方、甚至我们两案相关的线索;因为他犯了个重大错误,竟将装有小闺头发的裤袜遗弃在亚当的尸体旁。
午间新闻报道亚当即是投宿于室内旅馆的男子米仓满男,更是补了岩仔一刀。
岩仔当然立刻领悟米仓满男即是宫下学长。更糟糕的是,被害人的行李竟还放在旅馆之中。
岩仔认为,既然宫下学长预定和小闺一起赴美,他的行李之中一定有护照及机票;由这些东西,便可立刻明白死者的身份。
待亚当的身份明朗化且明白他计划赴美,互有关联的栈桥公园弃尸其实是小闺一事,自然也跟着水落石出。纵使警方没识破,漂撇学长他们也会发现——岩仔是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