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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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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转自轻之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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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这是我--羽川翼的物语,然而我无从述说。会这么说的原因,在于我无法定义「我」的范围。某位文豪笔下的角色,否认自己不经意伸直的脚尖也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但以我的状况用不著伸脚,我的心是否属于我自己都值得存疑。(注1:出自谷崎润一郎先生的著作《疯癫老人日记》。)

我是我吗?

我是什么?

我是谁?

谁--是我?

什么--是我?

举例来说,深入思索这种无益问题的这份思绪,真的说得上是我的一部分吗?用说的或许可以,但这只是一种念头,一种想法,或许是一种记忆,坦白说只不过是知识的累积,如果我是以经验造就而成,那么和我拥有完全相同经验的人,或许也可以称为我。

即使除了我还有另一个我,那也是我。

既然如此,不像我的我就不再是我了吗?会有何种念头?何种想法?

「羽川翼」这个名字,原本就已经不稳定了。

我的姓氏换过好几次。

所以我无法期望以姓名代表自己,连一丁点都不行。我非常能够认同「姓名只是一种符号」的论点,坦白说,我感同身受。

据说面对怪异时,最重要的就是确认对方的名称,至少这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既然如此,我至今无法面对我自己的主要原因,或许在于我没有认知到自己的姓名属于我自己。

那么,我应该先知道自己的姓名。

认知到「羽川翼」就是我自己。

这样我应该就能首次定义我自己了。

不过,阿良良木应该不会为这种事情烦恼或停步,我想到这里就觉得自己裹足不前的滑稽模样很好笑。阿良良木历即使成为吸血鬼,即使不再是人类,即使差点被各种怪异拖到另一边的世界,依然一直坚定贯彻自己的立场与角色,我想到这里就无地自容。

或许他没有自觉。

他无论在何时何地总是贯彻自我,这种事从旁人的立场早已洞悉,而且真的是洞若观火,但他或许意外的没有自觉。

无须自觉。

阿良良木历抱持自信,以阿良良木历的身分活下去。

总有一天,他应该也能述说他自己的物语。

所以,我喜欢他。

羽川翼喜欢阿良良木历。

到最后,我能够述说的我,似乎也只能以这里为起始点了。说来有趣,只有这部分确实是我的一部分。比方说我独自在图书馆座位用功时,一时兴起就会在笔记本角落写下「阿良良木翼」这个姓名露出笑容,诸如此类。

以此做为我的物语,已然足够。

阿瑟?伊格纳修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六十部冒险故事里,只有两部短篇小说不是出自助手华生博士之手,而是由夏洛克?福尔摩斯本人亲笔记录,这两部问题作品被某些福尔摩斯迷视为伪作,不过福尔摩斯在其中一篇──《皮肤变白的军人》开头是这么写的:

TheideasofmyfriendWatson,thoughlimited,areexceedinglypertinacious.Foralongtimehehasworriedmetowriteanexperienceofmyown.PerhapsIhaveratherinvitedthispersecution,sinceIhaveoftenhadoccasiontopointouttohimhowsuperficialarehisownaccountsandtoaccueshimofpanderingtopopulartasteinsteadofconfininghimselfrigidlytofactandflgures.''Tryityourself,Holmes!''hehasretorted,andIamcompelledtoadmitthat,havingtakenmypeninmyhand,Idobegintorealizethatthemattermustbepresentedinsuchawayasmayinterestthereader.

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著迷于夏洛克?福尔摩斯超乎常人的本领,总是满怀期待欣赏他大显身手,所以他忽然说出这段「真心话」令我备感惊讶。

坦白说,我很失望。

总是在各方面大显神威的他,如今却说出这种凡人的感想,令我感觉受到背叛。

但如今我能理解。华生博士描述为「超人」的福尔摩斯,和真正的福尔摩斯有所差异,令当事人无法忍受。我能理解他身为凡人的一面。

能理解他想要辩解的心情。

名侦探被助手反驳「那你就自己写写看吧」,后来就发表了这两部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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