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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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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莉露萝丝是异教徒,应该有办法跟她离婚。

『所以你要回来。』

身体内部在发烫。

因为比起她原先预期得到的事物,路希德今天在洁儿的心中——

留下了更庞大的惊讶与喜悦。

奥兹马尼亚东南部的布罗麦奇亚地方,是与艾兹森的草原部落长期生活的一带邻接的荒芜土地。

此地也有许多代代服从奥兹马尼亚的部落?他们向奥兹马尼亚王朝贡以确保自治权。由于跟恩帕利亚一样多岩地,这里几乎无法栽种农作物,人们靠着饲育羊跟马再卖到邻近诸国以维持生活。

尼兰?泛树统率的部落是将这些物品运送到遥远的异国,因而累积起财富的罕见案例。在草原上,至今没有任何人想过要成为中间人,将别人生产的物品卖给另一个人。自家生产的物品都是部落内的女性先制作成地毯或毛线,再交由男人出外贩卖。

「但是,这样一来部落就会长期缺乏男性劳动力。一方面不安全,另一方面没有男性劳力的部落会有种种不便,所以我们才会代为贩售。」

在马上的尼兰如此说道,欧斯短促点头。

现在的欧斯已经脱去以往的优雅宫廷服饰,穿上了奥兹马尼亚传统的铁制防具。身边有父亲锡特王指派给他的监督兼护卫的亲卫队,但除此之外都不是奥兹马尼亚的正规军,显然是草原部族的男子们。

他们的真实身分是佣兵。为了贩卖部落生产的物品而外出的男人,在卖完商品的回程中无事可做,因此他们会从事另一项工作。

一种是受雇为佣兵。

另一种是成为夜贼。

「虽然有时候会幸运受人雇用,但最近这一带很和平,谁教奥兹马尼亚跟艾兹森之间的争端平息了呢。很多草原男子闲着无聊,只好去当夜贼了。」

「你是想说,因为有你们泛树族代为贩卖商品,他们才可以不用去当夜贼吗?」

「说起来就是这样。」

欧斯瞥了在自己斜后方待命的尼兰一眼。他是个左眼覆盖着大大的皮革眼罩,年龄大约

四十岁的高大男子。而且即便身处奥兹马尼亚精锐之间也无所畏惧,依然赤手空拳。

他是个强壮、宛如秃鹰般的男人。

父亲锡特王曾提醒他一定要小心这个叫尼兰的人。

『尼兰是个干练的男人,运用起来也很方便。他有钱也有军队,还有独自的情报网。不过太过锋利的刀子,有时候也会伤到自己。』

这个让人联想到打磨过度的刀子的男人,带着揶揄的目光看着欧斯。那眼神仿佛在说欧斯虽然是主人,但还只是个小孩。

「不过就算我们会当商人的代理人,他们还是要讨生活的。所以只要像现在奥兹马尼亚的王太子这样直接邀请,他们无论何时都做好了变回佣真的准备。」

「只是要请你们做的是夜贼那方面的事就是了。」

「也对。」

尼兰笑了。他大概是想向还是个孩子的王太子表现亲昵之意,但欧斯反而觉得他肚子里好像在打什么算盘。再怎么说,这个男人可是被誉为草原之王的强古,嘉顾的儿子,而他本身是个由于为妾室所生而不被承认为亲生子,后来让收他为养子的泛树族摇身一变,转眼间成为强大部落的有力人士。

(但是他的做法不符合草原风格,招致长老们的反感。他之所以协助奥兹马尼亚,是因为强古?嘉顾一直做为路希德的后盾。)

这是个考验,欧斯有这种感觉。

身为一国国王,若没有正确估量对方力量、察知对方经历并善加利用的器量,就无法胜

任。而欧斯是即将成为下一任奥兹马尼亚国王的人。尽管对方是草原上的有力人士,但假如欧斯连区区一名男性佣兵都无法操纵自如,他就不可能扛起国王的重任。

父亲锡特王对欧斯出了这遭难题,要他试着善用这个男人,以考验他是否真的能继承奥兹马尼亚的王位。

「首先,就让募集而来的佣兵跟艾兹森的远征军正面冲突吧。我不会让路希德去帕尔梅尼亚。」

在遥远的另一头,他所眺望的地平线前方已经是艾兹森的领土。这块土地与这里的风,培育出知名的当代第一武将国王路希德。

那么,接下来就是轮到路希德低伏在这块土地上了。

(该来算算南塞的那笔帐了。)

根据潜伏在圣,安琪莉的密探报告,路希德与龙骑士团团长有过好几次协商。当然,这肯定是在做远征帕尔梅尼亚的准备。艾兹森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对抗奥兹马尼亚所暗示的奥兹马尼亚与布隆杰王国公主的联姻,因此藉由出访巩固同盟关系。

但是,布隆杰也能做为通往帕尔梅尼亚的路径。若要前往与沙法洛尼亚邻接的星格里欧骑士团驻扎地西克索斯,也能通过沙法洛尼亚进军。而这两国都对艾兹森采取友好立场,只要付清通行费,两国应该都会很乐意让军队通过。

欧斯不会让艾兹森的骑士团抵达西克索斯,绝对不会。

要是星格里欧骑士团跟远征军会合,就会形成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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