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想得真是周到啊!”
克巴多喃喃自语着,但是,他感叹的不是亚尔斯兰设想的周到,而是法兰吉丝的美貌。在帕尔斯语和辛德拉语中都有“如银色月光般的美丽”这样的说词。克巴多和奇夫不一样,他从不自负为诗人,所以,他并没有用艺术的方式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感受。他说出口的反而是另一件事。
“我也到培沙华尔城去吧!我想或许我可以帮上一点忙。”
“你对自己的武勇有自信吗?”
“有一些。”
这是这个男人最极限的谦逊之词。可是,马上就现出原形了。
“我自认是帕尔斯第二豪勇的骑士。”
这种语气是学自不久之前认识的梅鲁连那个年轻人,只是对法兰吉丝好象起不了什么作用。她用不亲切的眼神打量了克巴多高壮的身材,丢下一句“随便你好了”,便开始再度策马前进。克巴多微微笑了笑,便采取了他的行动。
特兰军的勇猛和剽悍大概足以和帕尔斯军匹敌吧?他们在野战方面的强度令人心惊胆颤,但是,在攻城战方面却不是那么擅长。要攻破由中书令鲁项所带领、固守在培沙华尔城的帕尔斯军,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由红色砂岩堆砌而成的城堡又高又厚,挡住了特兰军的攻击。再加上攻城的兵器也没有那么多,城门又紧闭着,由城壁上射下来的箭也让特兰军束手无策。如果要勉强靠上去攻击,只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虽然只经过两三天,但是攻防战已经陷入胶着状态了。
达鲁汉、迪撒布鲁斯、伊尔特里休、波伊拉、巴休米鲁、吉姆沙、卡鲁鲁克等有力的特兰武将们,聚集可以遥望培沙华尔城的南方断崖上召开会议。特兰人比帕尔斯人更甚,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骑马民族,连会议也在马上举行。眺望着红色城堡,他们发表着各式各样的意见。
达鲁汉首先开口。他是一个脸的下半部被一团红黑色胡须所覆盖着的巨汉,胸口和手臂上也绑着一块块强健的肌肉,现年三十五岁。若提到特兰军中的猛将,大家总是会先提到他。他所发出的声音又重又大,几乎要让听者的肚肠因震动而扭曲了。
“培沙华尔城的防守很坚固。另一方面也是帕尔斯人不出城应战,一味地躲在城里等着同伴来援救。诱他们出城是先决条件,可是在想出对策之前,我看先得放弃攻城的打算。”
接着是伊尔特里休发言。
“如果帕尔斯人不出城应战的话也无所谓,如此,我们要击灭辛德拉国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如先掉转方向击破辛德拉吧。”
年轻的伊尔特里休是特兰王家的一员,大家都敬称他为“亲王”。身材中等,被阳光晒红的额头和左脸颊上清楚地浮现着白色的刀痕,眼光锐利而且勇猛。他的父亲是特兰的王弟,和一个名叫达龙的帕尔斯人作战而不幸惨遭杀害。在他的心中不但燃着熊熊的复仇火焰,同时也包藏着野心。他想在灭掉帕尔斯之前先击破辛德拉,好提高自己的勇名。
“亲王太性急了。”
带这苦笑制止伊尔特里休血气的是卡鲁鲁克。他曾经担任出使绢之国和帕尔斯的使节,是一个具有广博见闻的重要人物;当然,他多多少少也引以为傲。年轻气盛的伊尔特里休亲王一点都不掩饰对他的反感。
“哼!那么该怎么办?难道我们就站在这里遥望着红色的城堡,哭着说‘攻不下呀!攻不下呀!’吗?”
“如果亲王想这么做的话就请随便!”
“你说什么?”
认为对方存心挑剔,伊尔特里休的眼光带着白刃般危险的光芒。卡鲁鲁克不为所动。
“我只是想到在王都沙曼岗的国王的意向而已。首先便是要让帕尔斯人知道我们的厉害,至于辛德拉,那是以后的事。”
一听到沙曼岗和国王的名讳,诸将不禁微微重整了自己的表情。
特兰国的王都叫沙曼岗。虽说是王都,和帕尔斯的王都叶克巴达那则大不同,它没有高耸的城壁和繁荣的市街。特兰是一个游牧的国家,在和平的时代,他们向通行于广大领土内的商队收取税金,并靠着来自银山和岩盐及交易部分的收益来支撑财政。特兰人没有定居的观念,但是,支配的根据地仍是不可或缺的。而沙曼岗就是其根据地,他们在绿油油的山谷间建起了王宫,周围有大大小小两万个帐篷围绕着。
王宫本体也是一个巨大的帐篷。根据见过王宫的旅行商人的记录,大致的情景如下:
“……是个每边约有百步之距的巨大四角形,高度有骑兵所使用的长枪的三倍高。支撑大帐篷的支柱有十二根,每一根都有人体那么粗。天井部分是圆形的顶。大帐篷的墙壁部分是由六块厚布重叠所形成,布与布之间积聚着空气,可以阻断夏天的热气和冬天的寒气。最内侧的布是绢布,特兰国王为了向绢之国购买这匹绢布,花了一万头羊的代价才购得。绢布有七个颜色,绣有美女和圣兽、花朵。地上铺着毛毡,同时还放有毛皮和藤制的椅子……”
这个游牧国家因国王的领导力而使得国威有很大的变动。今年一月,在一场充满血腥味的权力斗争之后,国王特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