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像是喉咙卡住一样,李维只能叫出她的名字。
「盗贼公会只要把我解决了,也会有面子。我会帮你求饶的。只要你说他派刺客来杀你的恋人,让你一时盛怒,这样一来,或许会有干部同情你。」
「不可能这么简单就解决的。从副头领的房间逃出时,妳不是很冷静吗?妳怎么突然间变得垂头丧气的?」
「冷静?我看是相反吧!那时候还很亢奋。今天才比较冷静。所以,我才明白一切都完蛋了。从这个城镇逃走,我能做什么?而且再也见不到吉妮与梅里莎了。我也不能住在有盗贼公会这样的大城镇上。不过,我只能在城镇里生存而已……」
盗贼公会是一个非法组织,但是对于自己所立定的规矩却非常严格。
举例来说,即使蜜蕾儿逃到大陆的东边,也不能再以盗贼的身分维生。
所到之处的盗贼公会,会联络欧芳的盗贼公会,以确认流浪者的来历吧!然而,当他们知道你是破坏规矩的盗贼,可能会被揍一顿,最糟糕的状况就是被暗杀吧!
话虽这么说,即使做与盗贼公会毫无相关的「工作」,当地的盗贼公会还是会派刺客暗杀吧!
也不能继续当冒险者。就像穴熊这样的行话一样,冒险者也是盗贼的正业之一。
结果,除了当盗贼之外,别无生存之道。但是,那样的生存方式,却也免不了一死。
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可是蜜蕾儿生下来就被养育在街头上。如果是街头生存的话,她可是精通内外的门道,但是听说,与村落生活完全不同。据说蜜蕾儿拥有金手指的美称,不过如果派不上用场的话,几乎等于毫无能力。
「我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没有任何人需要我。与那个孩子……与威兹雷一样……」
蜜蕾儿持续寂寞的样子如此说道,她也曾将那个孩子藏在这里。
蜜蕾儿口中说出的那个名字,李维当然还记得。
这就是约莫在半个月前,蜜蕾儿亲手抹杀的人造人少年之名。
由拉姆利亚斯的贵族请魔法师所创造出来的那名少年,为了存活下去必须要吸取人血。
魔法师讨厌他的魔性,而打算暗杀自己所创造的生物,故威兹雷从魔法师的手里逃走,他选择杀害人类,并藉由吸取人血以求生存。
不过,这样的生存方式当然不会得到世间的认同。
世人把他当作不祥的吸血怪物,不知不觉开始被人类「猎杀」。
蜜蕾儿偶然中遇到威兹雷,并且把它当成自己的弟弟疼爱他,她不认为少年是怪物,坚持把他当成人类,了断他的生命。
李维面对着毫不隐藏泪水的少女,以难过的心情看着她。
不过,他并没有出声。
亲手杀死威兹雷的时候,她也是像现在不断地流眼泪。
但是,李维却没有发现。
与吉妮二人一起喝酒,一边用拳头交谈时。
李维第一次了解到,比起言语,拳头更能表达心意。
(对于目前为止因为吵架而痛打伙伴,我的心情也传达给她们了吧!)
李维擅自如此地解释。
尽管蜜蕾儿不是因为李维打她一巴掌而哭泣。
李维这样说给自己听,是为了让自己动摇不已的心冷静下来。
的确,我们现在所处境地可说是十分艰苦。可是,一定还有起死回生的方法。
「只要找出真犯人,所有的事情都能解决。妳也有伙伴吉妮与梅里莎啊!为了妳的话,她们一定会想办法。」
李维打算安慰蜜蕾儿,因此说出那两人的名字。
「我才不要……」
蜜蕾儿快速地摇头。
「为什么?」
李维反问她。
「副头领叫妳当他的女人,就连这件事妳都没有跟吉妮她们商量。看起来妳不想造成她们的困扰,但是,我觉得那样是不对的。妳说妳想当我的恋人,这件事妳也没跟她们说吧!.」
李维也猜到蜜蕾儿的意图,并没有告诉吉妮她们这件事。
「这么丢脸的事情,我怎么开的了口。而且,吉妮与梅里莎也与男人之间发生过许多事情。」
蜜蕾儿回答。
李维也知道那些事情。
梅里莎是邻国拉姆利亚斯王国贵族的女儿,为了拒绝双亲为她订下的婚约,而离家出走,加入了战神迈力的教会。
若非神的启示,她从来也未曾想过成为男性的随从。
吉妮是出身于亚斯葛伦山脉的小部落,在故乡的部落里,曾经当到部落族长的候补人选,结果被同年纪的男人们欺骗,触犯了部落的禁忌,而被驱逐出境。
在佣兵时代,即使她是最强的战士,却因身为女性的关系,伙伴们都尽力地保护她。而且,有一位爱慕着她的佣兵伙伴,代替她成为一去不复返的人。
如此说的蜜蕾儿在孩提时期也有着一副惹人怜爱的容姿,差一点被当成妓女去卖身。当然,她对于男人这种生物,应该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我并非不了解